【凱恩斯】聲明稿

凱恩斯岩燒餐廳發現町祤飲食店自稱為凱恩斯岩燒餐廳-羅東店並違法使用凱恩斯岩燒餐廳商標,以上未獲得凱恩斯岩燒餐廳同意,已屬仿冒。

凱恩斯岩燒餐廳在此嚴正聲明如下:

  • 凱恩斯岩燒餐廳絕未授權町祤飲食店(凱恩斯岩燒餐廳-羅東店)使用凱恩斯岩燒餐廳相關商標且無任何關係,町祤飲食店已屬侵權。
  • 凱恩斯岩燒餐廳台灣註冊商標包含『凱恩斯岩燒餐廳』、『Cairns Stonegrill Restaurant』、『Stonegrill』。
  • 合法使用商標店家為:凱恩斯岩燒餐廳-台北大安店、凱恩斯岩燒餐廳-台中崇德店、凱恩斯岩燒餐廳-台中公益店與凱恩斯岩燒餐廳-高雄巨蛋店。

非以上合法授權店家之行為已違反中華民國商標法等相關法律。也請廣大客戶在消費時充分瞭解凱恩斯岩燒餐廳是以上所述商標唯一擁有者。